智能算法推荐:工具理性与价值适切——技术逻辑下的政府治理之道
2018-12-16 1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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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国明 

来源:政治传播研究 

2018年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办的第五届“政治传播与社会发展”论坛和第二届“政治与传播”研究生论坛在北京举行。2日上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喻国明以《智能算法推荐:工具理性与价值适切——技术逻辑下的政府治理之道》为题进行了主旨发言,本期分享喻国明教授的发言内容。
喻国明教授

喻国明,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主要社会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传媒经济学会会长、中国传播学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中国传媒发展指数(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蓝皮书)》主编等。主要研究领域:新媒体研究;舆论学,传媒经济与社会发展;传播学研究方法。迄今为止,独著、合著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蓝皮书共28本,论文800余篇,自1979年记录以来在新闻传播学科的引文数第一(据中国知网学术数据)。

智能算法实际上是基于智能算法的分发,这一概念最近在传播学领域里特别受关注,尤其是管理层很关注这个话题。我们都知道社会性的信息传播是一种政治权力。如果回顾中国传媒业的发展,即使在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最为活跃、最为鼎盛的时期,即本世纪初的前后几年,在整个媒体产业化的过程当中,有一条红线是永远不可逾越的——就是编辑终审权是不允许资本方加以干预的。这种播发、审定的权利以及决定什么信息能进行社会性传播的权力都是完全掌握在有党和政府和委派的台长、总编辑、社长手里的。这样的权力过去始终是牢牢掌握在政治家办报的位次上的。但是由于技术的发展,这方面出现了很大的松动,或者说是范式方面的改变。

基于智能算法的内容分发现在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算法实际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绕开了编辑终审的管理环节,成为当今社会性传播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有数据表明,去年年底,算法型的内容分发已经占到整个社会性信息分发的70%左右。这样的份额远远超过了编辑的分发。此外,还有一种内容分发的主要方式就是基于社交链条的社交分发。这也是构成三大内容数据传播最主要的三个基本方式。那么我们就来回顾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首先,算法型的技术分发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关于互联网时代的传统信息传播范式超载的危机。因为用编辑分发等各种方式处理的信息来处理今天海量的信息,恐怕万分之一都很难处理。而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传播生产力所生产出来的巨量内容,如果不采取新型的内容分发方式的话,只能沉淀和固化在非常有限的范围之内,社会价值很难加以实现。因此基于智能化数据处理的算法型分发,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这样的海量分发信息的需求而应运而生的。尤其是当我们把整个社会信息传播分成三部分内容:一个是整体性的信息需求所涉及到的那部分共性需求的内容;二是群体性信息所涉及到的那部分分众化内容;三是个体性信息所涉及到的那部分个性化信息的内容。这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内容市场从整体到群体再到个体的三个层面上的内容。过去,大众传播所习惯处理的——或者说擅长处理的——实际上是整体性内容需求市场。那些内容应该用什么样的规则、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逻辑来加以处理,这满足的是人们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性需求。但是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个性化发展以及升级换代需求的信息消费是人们的分众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也就是所谓的长尾市场、利基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这样的市场上,非规则、非标准化的需求和供给方面的对接如果没有基于智能数据的信息处理的匹配和驱动,这种信息流动和价值实现是很难进行的。完全用人来操控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很大程度上,智能数据信息处理在这种群体性的内容需求市场和个体性的内容需求市场的满足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因此在整个的社会管理过程当中,我们有两个基本观点如下:

第一,今天我们基于智能算法进行内容分发的这种内容推荐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弱人工智能的表达。我们在想象当中的强人工智能的、有人的自主思维、有独立判断逻辑的人工智能实际上还处在虚拟构想当中,离我们现实还是相当遥远的。而弱人工智能事实上只是一种工具性存在,今天我们跟智能算法分发所产生的问题也好、矛盾也好、冲突也好,其实不是人跟人工智能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而是传统的政治权力的拥有者跟掌握了先进技术的人之间在规则方面、价值取向方面所出现的矛盾。所以要处理的不是人跟机器之间的问题,而是人跟人之间的问题。

第二,对于内容的管制我们要分类处理,不要用一把刀去切所有内容。其实对于整个社会关注度影响最高的是整体性的内容需求市场,在这个领域里,的确,在面对如此复杂、多变、敏感的社会发展领域时,目前的弱人工智能的算法本身无论从数据支撑、算法能力等角度,都很难完满地处理这种需求的社会价值判断。所以在这个领域里面,以编辑分发为基本范式的分发标准应该成为整个社会性的、共性的需求市场上的压舱石和指南针。而对于分众型的、群体型内容市场,尤其是个体性的内容需求市场的管制,相对来说应该以更大的、允许探索的灰色空间来进行管制处理。从自由度的角度来说,越是涉及到整体内容需求市场上的自由度,相对来说应该略低一些;越是涉及个体需求市场的自由度应该更高一点,只要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的需求市场,理论上来说,为了整个互联网发展的流畅性和为它腾挪出更多的空间,自由度应该是更高的。

在这个问题上面,我也想脱开文章,讲讲我自己的观点。因为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系统,这种复杂系统必须要用复杂视角来观察它、处理它。如果用简单的原子论的方式来观察它、处理它的话,我们可能在一个局部理直气壮,有充分的理由从价值上把骂人的话、带有某种情绪化的事实或者意见文本否定掉,这貌似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事实上互联网是一个彼此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生态级意义上的连接,对于这样一种生态级意义上连接的生态系统的管理,就不能用原子论的方式割裂开来理解。西方有一个谚语我认为很有道理:如果你想把所有错误都拒绝在门外的话,那么真理也只能在门外在哭泣。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很简单的一个理由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尤其是政治)是需要人们去参与的。一个参与度很高的社会是现代化发展的社会的突出指标。如果一个社会只有一、两个人或者少数人来进行治理,而其他人都没有思想、没有参与,这个社会是治理不好的,我相信也会出很大的问题。因为复杂社会要让人们各美其美,各负其责,彼此协同。这才是一个良性社会的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应有的态势。而这样一种参与必须要把参与的门槛降得比较低。就像法律对于人的行为的要求,不能从法律的角度要求每个人都做耶稣、都做雷锋,都做高标准的先进模范。这个标准应该压到尽可能低——在公序良俗之上我们有相当大的选择空间,有些人可以选择俗一点,有些人可以追求更高、更强、更加伟大。这就是一个选择性的空间。因此,很大程度上,如果我们把门槛提得太高,政治参与就不大可能。

我举一个互联网的例子。比如说互联网在以书写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时代时——像微博、微信最初的时代时——主要靠书写,而这种书写本身是内含着一种精英逻辑的,虽然理论上讲人人都是传播者。但事实上我们的研究可以表明,95%的书写性内容是由3%左右的人来书写的。其他很多人就是一个打酱油的看客、转发者、点赞者而已。这说明这样的表达方式本身对人是有要求的,门槛比较高。但是到了直播、快手、抖音的时候,这种视频表达方式再加上人工智能的某些辅助性模板的使用,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网上表达、参与的门槛。就可以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社会互动、社会表达过程中。虽然我们从快手、抖音等也看到了很多个体上让我们觉得不舒服的例子,比如吃灯泡之类的让人不爽、不舒服和文化上并不那么高尚的种种表达,但是从整体上,一个社会拥有了巨大的流动性。信息的流动性能解决板结化现象,比如意见的板结化、利益的板结化现象。这对于整个社会的板结化问题的改变,这种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表达一定是有重要的、划时代贡献的。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参与的人越多,我们这个社会就越活跃,我们社会的动员和社会所谓的最大公约数的达成,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可能。所以规则一定要相对来说比较低。

整个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也支持这样一种看法。有学者研究为什么中国封建社会长达2000多年长盛不衰(为什么可以用“长盛不衰”这四个字来形容它?因为其他的地区,比如欧洲、美国等地区,其实就几百年的历史,而中国却能长达2000多年),它有什么样的奥秘?学者的研究表明:从秦建立的一个超大的、郡县制的、强力的统一国家的迅速暴亡的历史经验充分表明:那种刚性的、一竿子插到底的、不留任何空隙的政治控制本身可能是不可取的。就像陈胜、吴广为什么要起义?是因为他们遇到了阴雨天气,不能按时到达劳役要求的地点,按照秦律当斩,所以他们反也是死、不反也是死,不如就反一下。这就是当时的历史背景。所以到了汉代之后,汉代的统治者研究了这样的历史教训后,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十字管理术,叫做“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换句话说,封建皇帝的中央集权政府只管到县一级,把县以下的那些繁杂的、涉及到私生活的、乡土社会的事务完全交给地方自己来自治管理。于是就有了巨大的行动空间。一方面,封建统治者免除了巨大的、管理方面的成本和海量事务;另一方面,统治者就能集中精力去管好他应该管好的事情;同时也给乡土社会留出了成长的、自组织的、自适应的巨大空间。使其始终有一种弹性、有一种活力,有一种可以应对各种各样改变的适应能力,使它的活力有了巨大的成长。而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也是从为凤阳的农民赋权开始,让他们自己来决定种什么粮食、不种什么粮食。拿万里同志当时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要相信农民是懂得种田的。

因此在互联网的情况之下,我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应该鼓励这样的社会参与,使社会参与的门槛尽可能降低的好处就在于:第一,拥有更多的政治参与;第二,整个复杂系统的建构本身需要几个标准、条件。一是要通过基模和边界条件的设定来形成一种自组织的状况,形成最后的自组织的“涌现现象”,这是复杂系统应有的组织模式。涌现现象就像蚂蚁或者说是蜜蜂建自己的巢一样,每个蜜蜂、每个蚂蚁所接受到的指令是非常有限的,但是有基模之后,它用非常有限的统一指令就能建起一个非常精致、完美、系统化的筑巢目标。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政治参与应该去解决、治理的问题。

我们的政治权力有一种当“大家长”的传承,什么样的事情都希望来管一管,事实上就陷入其中,经常在各种冲突当中成了当事方、成了利益相关。这就使整个政治权力在解决问题的时候相当被动、相当受限制的。很大程度上应该去管应该能够管、而且管得好的事情、大量的事情还是应该用自组织的方式来去解决和建构。那么如何来培育它的某种合目的的发展呢?是建立一个一个基模和相应的边界条件,以便促成涌现现象的形成。这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政治传播在整个社会治理当中应追求的道路。当我们的政治权力能够知道哪些东西该管、哪些东西不该管的时候,已经能够自觉的收束自己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力度的时候,我们的政治就相对来说比较成熟、比较健康、比较能够造福于我们的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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